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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7-8 12:38 meta
[港網友必看] 暑期慎防各種推銷技巧陷阱

新聞雖然已是 old news , 但該公司的可恥行動近期又活躍起來


【明報訊】(記者陳朗昇)記者造訪的旅遊公司,原來在網上早已受到不少網友留言狠批,指責某公司旅遊會籍聲名狼藉,消費者經常受不起職員的「疲勞轟炸」而購下會籍。
大錯雖鑄成,但若消費者堅持終止有關合約,或向有關旅遊公司索償,可循法律途徑保障權益;法庭會根據《不合情理合約條例》裁決。

 在香港討論區中,不少網民都有評論某些公司的推銷手法。網友nickook聲稱被某公司騙去2,000元,希望取消合約。他擔心因提供信用卡資料,可以被每月自動轉帳或繳款。

[b]噪音干擾 要求放下手袋[/b]

 另一位網友O_shan亦聲稱曾到過這間公司聽旅遊講座,她指當時自己被帶到一個大房間,房中充滿大聲音樂,完全聽不清推銷員的說話。
當她一坐下,職員竟要求她放下手提袋,事主不從,對方便找來經理,辯稱放下手提袋是新加坡總公司規矩。幸好聰明的事主表明自己有權保護財物,
還反嘲對方應融入本地文化。怎料那經理竟說事主不放下手提袋便不開始講解,最後事件擾攘了一輪,對方才容許她離開。旅遊會籍公司慣以高壓手段推銷,
「焗」客幫襯,且會籍條款混亂,令消費者得不到保障。任職出版社設計員的郭小姐表示,去年接獲中獎電話,謂只要出席一個90分鐘的旅遊講座,即可獲贈一張豪華郵輪套票。
之後郭參與該講座,豈料被職員「疲勞轟炸」近4小時。

[b]「轟炸」4句鐘 購3萬元會籍[/b]

 為求脫身,郭簽約買下1個約3萬元的會籍,交了8,000元首期。但回家後自覺受騙,遂報警求助,更去信銀行撤銷該筆信用卡交易。但該公司不肯罷休,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,
追討全數會費。最後裁判官引用《不合情理合約條例》,裁定該公司敗訴,更須賠償300元予郭小姐,以作車馬費及申請無薪假期的損失。

 根據《不合情理合約條例》,如法庭裁定消費者簽署的合約,有任何部分屬不合情理,則可拒絕執行、局部執行,或修改該份合約。法庭一般會考慮消費者的議價地位、對有關合約的了解程度、
以及立約一方有否施加不當的壓力,或運用任何不公平的手法等。

各位受害人, 除了自己要站出來討回公道, 讓我們再負多點社會責任, 就是要寫信給立法會議員和政府相關部門(應該是經濟發展和勞工局局長管), 告訴他們你親身的經歷, 這樣政府才會立法,
我們也不想再有自己的親友和巿民經歷我們同樣的遭遇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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